近日,据艾科森环境技术消息,欧盟于5月23日在其委员会网站公布了关于欧盟新电池法下尽职调查义务实施适用日期推迟两年至2027年8月18日,适用日期推迟两年。其公众咨询期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7月31日。在此汇总,行业内各方针对此提案的反馈。
RECHARGE(欧洲先进充电电池和锂电池价值链的代言人)
和 EUROBAT(欧洲汽车和工业电池制造商协会)以及 Eurometaux(欧洲有色金属生产商和回收商的代言人)希望支持欧盟委员会关于推迟电池法规尽职调查义务的法规提案 (COM(2025)258),并提出一些进一步的建议。为确保电池行业的尽职调查框架连贯、有效且可执行,我们建议如下:1. 协调欧盟电池法规、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 (CS3D) 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 (CSRD) 文件中的尽职调查规则。2. 迅速发布电池尽职调查指南,让经济运营商有充足的时间适应未来的义务。3. 及时建立国家核查机构。
欧洲有色金属生产商和回收商的代言人 Eurometaux
与欧洲汽车和工业电池制造商协会 EUROBAT 以及欧洲先进充电电池和锂电池价值链的代言人 RECHARGE 携手,支持欧盟委员会关于推迟电池法规尽职调查义务的法规提案 (COM(2025)258),并提出一些进一步的建议。为确保电池行业尽职调查框架的连贯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我们建议如下:1. 协调欧盟电池法规、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 (CS3D) 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 (CSRD) 文件中的尽职调查规则。2. 迅速发布电池尽职调查指南,让经济运营商有充足的时间适应未来的义务。3. 及时建立国家核查机构。请参阅附件中的详细联合立场。
欧洲汽车和工业电池制造商协会 EUROBAT
欧洲先进充电电池和锂电池价值链的代言人 RECHARGE 以及欧洲有色金属生产商和回收商的代言人 Eurometaux 愿意支持欧盟委员会关于推迟电池法规尽职调查义务的法规提案 (COM(2025)258),并提出一些进一步的建议。为确保电池行业尽职调查框架的连贯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我们建议如下:1. 协调欧盟电池法规、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 (CS3D) 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 (CSRD) 文件中的尽职调查规则。2. 迅速发布电池尽职调查指南,让经济运营商有充足的时间适应未来的义务。3. 及时建立国家核查机构。请参阅附件中的详细立场。
巴斯夫固定式储能系统
对推迟实施电池法规第七章(概述尽职调查义务)的决定表示欢迎。英国国家电力监管局(BSES)认识到尽职调查义务的重要性,这要求企业建立全面的风险评估系统,减轻潜在的不利影响,并监控关键原材料的流动。然而,考虑到尽职调查指南(2025年2月到期)的延迟、指定公告机构缺乏验证标准和对尽职调查方案认可的要求,以及这些公告机构的缺席,目前似乎无法有效履行这些义务。因此,BSES对推迟实施电池法规第七章至2027年8月的决定表示欢迎,从而让当局有更多时间制定全面的规则,并允许经济运营商与供应商建立相应的方案。
Finnwatch
对委员会提议推迟实施电池尽职调查义务表示遗憾。委员会再次开始推翻最近通过、甚至尚未实施的立法,这会带来不确定性,损害民主以及欧盟的可靠性和可信度。我们还注意到,成员国代表已经批准了理事会对委员会该提案的立场,预计议会将在本次磋商结束前通过其立场。这些仓促的程序以及目前可持续性立法被迅速废除的速度,也使人们对本次磋商的真实性以及其是否准备好听取和考虑利益相关者在磋商中表达的意见产生了质疑。实施的延迟是否会导致公告机构按预期获得认证和公告,这一点值得怀疑。早在电池法规制定之初,人们就预料到公告机构可能会成为实施的瓶颈,正如冲突矿物法规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所表明的那样。当时,似乎有人认为需求会导致供应,但这尚未发生,而且即使提议延期,也无法保证一定会发生。毫无疑问,针对电池原材料的尽职调查方案需要进一步发展,并且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应注意,此类方案不能取代企业自身的行动。因此,此类方案的成熟度不应在决定尽职调查义务何时生效方面发挥作用。Finnwatch 还质疑以下论点的逻辑性:应同时制定电池法规和企业可持续性尽职调查指令中关于尽职调查义务的指南。这两项文书的行业和实质性范围各不相同,职责本身也各不相同,这些差异需要在指南中加以考虑。因此,没有必要将它们的制定和发布安排在同一时间表上。事实上,制定指南应刻不容缓(无论尽职调查义务何时生效),因为受监管范围内的公司现在应该制定和修订自身的尽职调查相关政策和实践,并在此过程中需要指导。Finnwatch 也希望借此机会敦促共同立法者至少维护电池尽职调查义务的现有目标和实质内容,不要进一步削弱这些义务。
宝马集团
欢迎推迟电池尽职调查要求的提议,并要求尽快通过。将电池法规尽职调查义务推迟两年是一项必要措施,旨在使主管部门有充足的时间指定所需的公告机构,并及时完成亟需的实施指南。因此,必须尽快通过推迟实施,以确保经济运营者的法律确定性。
欧洲DIY零售协会(EDRA)
是欧洲家装行业的代言人。目前,EDRA通过其国家协会或直接会员的形式代表欧洲140家家装公司。我们的会员认为《欧盟电池法规》是确保电池循环经济在整个供应链中实现的重要一步,并且我们的会员完全赞同调动必要的投资以遵守其严格的尽职调查要求。EDRA欢迎推迟实施该法规第七章(即尽职调查要求)的决定。尽职调查要求建立风险评估体系,识别和减轻潜在的不利影响,并实施监控系统以跟踪关键材料的流动。零售商需要与供应商合作,以确保整个供应链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在此阶段,该系统需要由公告机构进行验证。与公告机构合作进行验证本身就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目前,零售商和供应商无法回答建立有效运作的尽职调查体系所需的诸多问题。在缺乏公告机构的情况下,供应链将难以合规。
Celltech Oy(芬兰)
欧盟电池条例初稿第七章和欧盟电池条例修订提案均仅规定了公司或合并公司集团净营业额的欧元限额。一家公司或集团可能在多个业务领域经营,营业额超过限额,但在欧盟市场销售的电池可能只占其营业额的一小部分。尽管如此,他们仍有义务履行尽职调查义务。营业额限额应与公司或集团电池业务相关营业额的比例相关,而不是与整体营业额相关。否则,经济运营者将得不到平等对待。一家公司的营业额可能略低于限额,但其电池业务规模仍大于另一家整体营业额较高但电池业务规模较小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