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2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网站发布F2025L00922号公告,修订澳新食品法典第1.2.7-4条:对某些食品的营养成分声明和健康声明限制。主要内容如下: 

    (1)不得对以下食品进行营养成分声明或健康声明:卡瓦;婴儿配方奶粉产品;酒精含量超过1.15%食品,但非饮料食品中的盐或钠含量、碳水化合物含量、能量含量、麸质含量、糖含量的营养成分声明除外; 

    (2)酒精含量超过1.15%食品的营养成分声明不得提及或指明:除糖以外的碳水化合物成分;单独命名的糖。本次修订自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