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丹麦食品、农业和渔业部发布9742号公告,制订转基因食品控制指南。主要内容如下:

(1)涵盖范围:由转基因油菜籽制成的菜籽油;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复合食品等,例如:用转基因小麦粉制成的香肠卷等;

(2)转基因食品上市前的许可及评估要求;

(3)标签。含转基因玉米须在成分表中“玉米”一词后紧邻括号内标注“转基因”,或在列表脚注中注明;对于小型预包装转基因食品(最大表面积小于10cm2),其标签标注有特殊规定:转基因标签以持久醒目的方式贴在包装上,字体大小应足以清晰易读;

(4)标签要求的豁免。含有少于0.9%欧盟批准转基因材料的食品,只要是无意的添加或技术上不可避免的混入,则免于转基因标签的要求;

(5)转基因食品在供应链中的可追溯性要求;企业自我监控:书面风险分析;自我监控程序;自我监控的记录(可追溯性文件、撤销文件和分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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