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将推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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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13-07-2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日前发布,决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服务贸易购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二是小额交易无需审单。服务贸易小额收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金融机构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三是简化单证审核。取消对绝大部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文件的审核要求;取消对外付汇税务证明等。四是清理整合法规。制定《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废止50多项相关法规文件。五是放宽境外存放。允许企业集团将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境外存放。六是强化均衡管理和事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