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促民间投资方案 今年减轻企业税负500亿元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浏览量:1195 发布于: 2016-09-12
        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意见》,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轻企业税负、改善金融服务、扩大有效投资、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促进民间投资的稳定增长。
  今年上半年,山东民间投资总额为1.6万亿元,同比增长2.4%,低于全国民间资本投资增速0.4个百分点。
  山东要求,要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垄断行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做到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对所有经济主体公开透明、一视同仁,不得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对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行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去除各类对民间资本的显性或隐性限制,针对民间投资特点,明确放开领域,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
  对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坚持存量让利、增量放开,构建合理回报机制。支持民间资本组建或参股相关产业投资基金,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投资运营。
  在降低企业税负方面,山东要求要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营改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领域,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编制税收优惠政策指南,让民营企业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确保2016年全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500亿元左右。
  同时,要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按规定规范和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标准下限执行;2018年年底,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收费"
  要着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费率,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8%的市逐步降至18%。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环节电价,实施煤电联动,直接交易电量扩大到700亿千瓦时以上,力争全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00亿元以上。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费站点,严格执行国家、省收费公路"绿色通道"政策,对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确保2016年降低流通环节成本20亿元以上。
  山东对重点骨干行业贷款实施贴息政策,2016年对高端装备[-0.14%]制造、新兴产业和消费品领域重点骨干行业结构调整遇到困难的投资项目贷款,以及存在某种市场失灵的特殊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所需贴息资金,由省财政负担70%,市、县财政负担30%。其中,同一独立法人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项目限定为1个,省级最高贴息限额为1000万元。设立省级科技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科技贷款项目,省财政按一定比例补偿贷款银行本金损失,单一项目最高补偿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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