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两用物项出口管制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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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16-12-30
2016年,商务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通过严格管理、规范许可,确保两用物项出口合法依规,通过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便利企业正常贸易出口。
进一步提升管理的科学化程度和规范化水平。一是两用物项出口管制严格依法行政,主要做法与国际接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和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核、生、化、导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等两用物项和技术依法实施进出口限制或禁止。两用物项出口管制采取的清单管理、许可制度、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控制等管理措施是国际通行做法。二是完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办理服务指南。相关内容公布到商务部网站,供企业查询使用,为企业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办理申请手续提供了方便。此外,在商务部网站“在线办事”板块“行政审批”项下开通了预受理和预审查咨询,便于同企业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提高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许可审批效率。一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今年,对已运行超过十年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电子政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系统功能进行优化和完善,提高整体运行速度,重新设计操作界面,使其更友好、更合理、更便捷,着力提高审核效率,不断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二是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便利并服务好行政相对人。在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审批中,商务部严格依法审批,不断规范审批行为,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积极转变作风,服务好行政相对人。不断加强电子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审批全部实现电子化,申请企业可在网上查询办理进度和审批结果,进一步便利了企业。
加强出口管制执法,提高两用物项出口管制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良性互动。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大对两用物项出口监管力度,对涉嫌出口管制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调查,树立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二是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违规出口案件。强化调查执法工作,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多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展开调查,有力管控两用物项出口,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