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合格供应商通用规范 果蔬》团标发布
来源:山东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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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17-01-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要求,推广山东省重要产品追溯示范省建设经验,山东省商务厅联合相关单位制订了标准规范《食用农产品合格供应商通用规范 果蔬》,标准于2016年12月28日以团体标准的形式发布,2017年1月1日起在国内正式实施。《规范》起草过程中广泛收集了国内相关研究成果,通过大量实地调研,征求和充分吸收了各种植户、商超、检测/认证机构、政府监管部门等意见。标准主要技术要求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国内首次提出全面实现食用农产品供应商的电子化追溯能力,同时强化贯彻《食品安全法》批批检测的落地实施,技术内容反映了食用农产品供应商行业的能力水平和提升愿景,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并保持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协调一致。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培育食用农产品合格供应商团体,提高食用农产品供应商信息化和追溯管理水平,促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