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成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来源:菏泽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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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17-01-11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意大连、包头等17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菏泽成为山东这次唯一入选城市。近年来,菏泽市坚持领先一步理念,抢抓互联网机遇,创新发展方式,将发展电商作为实现“科学赶超、后来居上”奋斗目标的突破口,着力实施宣传发动、培训促动、平台驱动、典型带动、行政推动、配套联动“六动战略”,推动电子商务实现裂变式发展。目前,全市年电商交易额500万以上的行政村已达209个,涌现了“网店+工厂+网络分销”的大集模式、村淘3.0激活淘宝村的郓城经验、“互联网+农户+基地+公司”的湾子张村经验和以特色单品销售带动农村电商产业集群的吕陵李庄经验;曹县等4县区获批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县称号;全市已有32个电商产业园,300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18万家网店;拥有61个中国淘宝村,6个中国淘宝镇;带动线上线下就业98万人,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1203亿元;贫困村网上销售额突破了2亿元,有18.2万人通过电商脱贫。全市7县2区全部成立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率先在江北地区实现“千县万村”试点县区全覆盖。启动运行全国首个“菜鸟县域智慧物流+”项目,有效破解了农村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