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2月22日在瑞士日内瓦正式生效。在2月28日海关总署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表示,加入《协定》意味着要按照《协定》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下一步,海关总署将进一步抓好《协定》的实施工作,修订完善不符合《协定》的相关规定,确保与WTO规则的全面接轨;在海关全面深化改革中落实《协定》关于公平透明、简化协调等贸易便利化的理念和原则,确保海关改革与《协定》相衔接;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对《协定》的理解与认识;推进“互联网+海关”服务,提升海关各项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和企业办理海关业务的便捷度。
谈及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邹志武表示,今年海关总署将加快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的建设布局并全面启用,基本完成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
近年来,海关已出台了系列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措施。邹志武表示,下一步,海关将继续推进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制度创新,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具体而言:一是逐步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管理模式,建立企业主动披露制度,探索自主备案、自主核报、自主缴税的信任管理模式;二是改革核销方式,具备条件的企业,可自主确定合理的核销周期,自主选择采用单耗、耗料清单、工单等方式核算保税料件耗用,优化单耗管理,实现顺势监管;三是拓展保税服务功能,引导加工贸易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贸易多元化发展,坚持新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