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商务部发言人孙继文就近期有媒体报道“许多外国投资者在华设厂被要求成立合资公司,并被要求转让技术,违反了WTO规则”一事回应表示,吸收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建设法制化的市场营商环境是我们引进外资的重要工作。
孙继文说,中国现行的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领域是完全对外资开放的,只在少数敏感领域对外商投资有股比限制。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已经将“限于合资、合作”条目数从之前的43条减少到15条。
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2015年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修订,将在2015年大幅度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缩减限制类措施,其中部分行业将取消合资合作要求或外资股比限制。
“我想强调的是,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中,没有对外国投资者强制性技术转让的要求。同时,我们鼓励中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外方与中方合作者商务谈判中涉及的具体合作条件,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不应与强制性技术转让混为一谈。”孙继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