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已于近日起启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依托“互联网+政务”,通过优化办事程序、简化申请材料、创新服务方式、缩短办事时限,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事事项,分类实现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实现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的工作模式。
       企业简易注销措施是指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无需办理清算组备案和完税证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45天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符合企业简易注销法定条件的,当场发放简易注销登记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