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实施将为外贸企业提供一条出口转型、打通国际市场的新路径。 

   对于协定带来的利好,有关业内专家提醒,除关税方面的优惠,RCEP协定可实现15个成员国之间的成分累积,打破现有中韩、中澳、中国—东盟等不能跨协定累积的限制。 

   同时,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概念的提出意味着中间缔约方的出口商对已出具原产地证明的货物再次分批分期灵活出具原产地证明,相关货物在销售给其他缔约国时仍然享受协定税率。这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在销售策略及物流安排方面的灵活性。此外,原产地声明将在RCEP框架下大规模使用,切实提升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的便利化程度。 

   产品符合RCEP原产地规则并按进口缔约方海关要求申报享受相关协定税率,是进出口企业实现降税及零关税的前提。 

   为帮助企业更充分享受RCEP带来的关税减让优惠,业内专家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明确原产地规则。在中国或其他缔约方成员国生产产品,并不能自动享受RCEP协定税率,还应按照相关原产地规则进行判定并获得符合规定的原产地证明。RCEP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规则复杂多样,企业可根据自身产品特征明确原产地资格、直接运输等概念,提升相关信息申报的准确性。 

   二、准确选择优惠协定。中国除在RCEP项下与其他14个成员国实施5张关税减让表外,同时与已经签署的中国-东盟、中国-新加坡、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6个区域贸易协定形成税率交叉,企业可从降税清单产品范围、原产地标准宽严程度、关税减让幅度、操作程序便利程度等方面综合考量,选择最适合自身需求的自贸协定。 

   三、关注原产地声明制度。RCEP原产地证明除传统的原产地证书外,还新增了多种形式,建议企业提前了解原产地声明相关制度,选择适合自身的原产地证明模式,提升通关效率。 

   四、更大范围优化供应链布局。建议企业结合不同自贸协定及前述区域价值确定、区域成分累积、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等规定,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企业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