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于近日下发《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的通知》,在全省政府采购监管与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降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成本和组织成本。
通知确定了“省级先行”的推进步骤。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充分考虑政府采购标的复杂性及信息化应用的差异性,确定了分步推进的方案,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逐步推行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省级首先试行,有条件的市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择部分适宜的范围进行试点。
通知要求各级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做好开标评审信息化系统对接,各市拟应用的开标评审信息化系统,要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要求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接口要求,实现与相关系统的数据交互共享。做好供应商电子身份认证和电子签章相关工作,各开标评审信息化系统,要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基础上,规范实现供应商电子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等功能,确保一地申领全省通行。
同时,做好采购人电子身份认证和电子签章相关工作,根据山东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部署,采购人电子身份认证和电子签章依托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统一明确具体业务流程和签章模式,确定标准接口,做好相关功能模块的开发和测试,并统一采集各级采购人的相关电子印章信息。各级财政部门做好指导预算单位强化内部控制,梳理工作流程,完善合同管理和电子签章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