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城上榜全国营商环境榜单,山东4市入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量:587 发布于: 2021-07-21

7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

按照国务院部署,2020年9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80个城市组织开展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对参评城市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的营商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

从评价结果看,上海市、深圳市、广州市、北京市、杭州市、苏州市、厦门市、南京市、济南市、成都市、青岛市、武汉市、西安市、衢州市、重庆市、东莞市、天津市、银川市、沈阳市、常州市、无锡市、珠海市、宁波市、济宁市、烟台市等25个城市营商环境便利度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强。

青岛市、郑州市、重庆市、长沙市、昆明市、长春市、济南市、西安市、成都市、呼和浩特市、合肥市、大连市、南宁市、沈阳市等14个城市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提升超过10个百分位。

记者梳理这份名单发现,25个营商环境便利度最高的城市中,四个一线城市均在列,多数位于东部发达省份,多为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但部分经济总量并不突出的地级市也赫然在列。不过,14个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中,更多来自中西部省份,显示出中西部城市改善营商环境的紧迫意识较强。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从评价情况看,2019年以来,各地区全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全力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范围内营商环境整体改善、参评城市间差距明显缩小,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初步显现。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领导下,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求实效,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及时准确了解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感受和诉求,支持和推动各级政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造更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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