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在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延续稳岗扩岗政策、优化用工保障服务、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多个方面作出明确要求。
《通知》提出,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制定经济增长目标的基准,强化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刚性约束。构建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取向的经济增长方式,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外贸等政策聚焦稳就业综合发力。
延续稳岗扩岗政策。《通知》提出,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统筹地区2020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1年以上备付能力的,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2021年1月至12月,新吸纳就业(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在优化用工保障服务方面,《通知》提出,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省级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50万元奖补。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有条件的市可在开发区、高新区等企业密集区域建设人才公寓或青年公寓,以低于市场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提供。
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通知》明确,国有企业新增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招录(招聘)力度。扩大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招募规模。使用专项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就业困难退役士兵提供帮扶。推动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对辅助性就业、集中就业和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扶持。
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知》提出,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即时帮扶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开发一批农村护路、管水、保洁、治安、植树造林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脱贫人口。优化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劳务帮扶方式,吸引中西部省份脱贫人口到我省就业。
《通知》还提出,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推出100件高频事项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拓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渠道,逐步将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优化支出方向。健全多层次职业技能提升体系,聚焦“十强”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高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畅通劳动力要素流动渠道。增强失业风险防范治理能力,开展省级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探索建立市级调查失业率统计制度。将防范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强化就业优先保障,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2023年年底前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