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8月10日,美国对华发起的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重审一案宣判,华北制药集团胜诉。至此,在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和重审之后,华北制药集团赢得了这场历时近17年的国际官司。 

   判决显示,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撤销了纽约东区法院2013年作出的判决,即要求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直接购买者原告3倍损失赔偿1.53亿美元,退回案件并指令地区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且不得再次起诉。 

   维生素C反垄断案,是美国对华发起的首个反垄断诉讼,被称为“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该案始于2005年1月,当时,美国部分客商以价格共谋、形成垄断为由,对包括河北维尔康公司在内的中国4家主要维生素C生产出口企业进行指控,并向美国法院起诉要求15.7亿元赔偿。在案件临近开庭前,除河北维尔康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之外的其他3家被告企业同意以赔款的方式与原告和解,河北维尔康公司一审败诉。 

   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河北维尔康公司在中国商务部的支持下提出上诉。2016年9月份,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根据国际礼让原则,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发回原审法院并指令原审法院撤销案件,河北维尔康公司胜诉。 

   随后,原告不服判决,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将案件发回原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当地时间2021年3月17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重新组织开庭审理此案,并于8月10日再次以违反国际礼让原则为由作出判决,华北制药集团胜诉。 

   “华北制药集团应诉、上诉并坚持诉讼到底最终胜诉,不仅仅使企业摆脱了不公正的处罚,更为中国其他外贸企业带来了非同一般的示范意义。”8月15日,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律师解永法说。 

   据了解,10多年来,解永法参与并见证了该案的许多重要转折,积极协同华北制药集团申请中国商务部的支持和帮助,商务部向美国联邦法院发出的“法庭之友”函为本案的胜诉发挥了重要作用。 

   解永法分析说,美国是判例法国家,首例反垄断诉讼案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其他中国企业类似案件的判决,一旦败诉成为判例,中国参与预核签章的出口企业在美国将可能面临同样的反垄断诉讼的败诉结果。 

   例如,在维生素C反垄断案起诉之后,同样是2005年,美国原告也对数家其他中国公司出口美国市场的产品提起反垄断诉讼。其中,中国17家生产和出口菱镁矿及其制品的企业成为被告,被指控合谋操纵镁砂和镁制品出口价格,违反了美国的反垄断法,指控理由与维生素C反垄断案如出一辙。 

   在维生素C反垄断案审理过程中,该案件被中止审理,等待维生素C案件的判决结果,而华北制药集团胜诉的判例将会使中国菱镁矿及其制品企业的合法权益获得保护。 

   华北制药集团总法律顾问张廷德表示,此案最终胜诉,不仅为企业避免了巨大损失,培养了应对国际诉讼的人才,同时也为中国企业应对国际诉讼提供了有益经验,增强了国内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依法维权的信心。 

   业内专家介绍,所谓“国际礼让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不能对另一主权国家的政府行使管辖权。为了尊重外国的国家主权和司法主权,国际礼让原则鼓励美国法院在某些特定案件的审判上适用外国的法律或者限制国内司法管辖权的适用。国际礼让原则在审理涉外案件中对美国的法院来说非常重要,并且随着越来越多的国际元素进入到国内诉讼中,其重要性将与日俱增。 

   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刘骁悍认为,华北制药集团胜诉给国内企业带来的重要启示之一,就是在“走出去”过程中,中国企业要适应市场规则,加强对国内外反垄断法律的学习和掌握,做好风险评估,确保依法合规。遇到类似问题,也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适当情况下,还要积极与国内相关政府部门沟通,政府积极的作为将有力保护企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