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

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浏览量:663 发布于: 2022-02-21

    商务部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通过高质量实施RCEP,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更深层次改革,将把握RCEP发展机遇与各地方发展战略紧密对接,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共涵盖30条内容,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着眼高质量实施协定,对地方和企业有针对性对接协定各领域开放和规则提供全面指引。《指导意见》从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角度,要求高标准实施协定贸易便利化规则、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等,不仅符合我国自贸区提升战略以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也符合全球经贸发展趋势。二是聚焦提质升级,以质量提升和标准合作,促进制造业升级和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结合RCEP实施,开展制造业技术改造,加大重要产品和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制定。更加积极对接国际标准,加大国际采标力度,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进RCEP区域标准协调与合格评定互认合作。三是突出公共服务作用,要求深入开展培训,高水平做好配套服务,帮助企业抓住机遇实现更好发展。《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大对地方、企业和行业的宣传培训,指导地方和企业全面掌握用好协定规则。加强配套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抓住协定机遇,包括提升金融机构对企业的金融支持与服务水平,加大区域贸易人民币结算力度,建立自贸协定实施公共服务平台,便利企业获得协定查询和咨询服务,充分发挥驻外经商机构和各类重要展会的促进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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