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山东省政府近日印发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170条具体改革措施。这是自2020年以来,山东连续发布的第四个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山东还将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揭榜挂帅”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市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健全完善台账式管理、工程化验收、走流程体验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重大营商环境问题直督直办机制。
其中,围绕创新提升全周期服务水平,方案提出推行“验登合一”、推广不动产“带押过户”、加强破产企业信用修复等举措。在创新提升全要素供给能力方面,方案推出拓展“用地清单制”改革范围、拓宽融资渠道、开展就业“直补快办”行动等举措。为创新提升全过程监管服务效能,方案提出要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数字化监管等举措。在创新提升全方位法治保障支撑方面,方案提出开展隐性壁垒清理整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举措。
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徐闻介绍,要树立“服务企业贵在无事不扰、支持企业就要有求必应”的理念,持续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通过破除制约经营主体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强化政策精准供给。
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闭环解决企业诉求机制,方案创新实行“2115”快速响应、限时办结机制。各级承办单位接到企业诉求后,要在两小时内到达现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的,要两小时内先取得联系,全面了解企业诉求;1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意见,15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相关部门还将协同省纪委监委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选取不同层级企业作为营商环境监督监测点,组织营商环境专项察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