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日,乌克兰卫生部拟制订特殊医疗用途食品成分要求,意见反馈期为15天。主要内容如下:
(1)核心成分规则要求:允许使用的原料: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肉碱、牛磺酸、核苷酸等;不得含危害健康的物质,人工纳米材料需经标准实验室验证安全;可使用乌克兰/欧盟获批的新型食品,需符合注册要求;维生素与矿物质含量应严格遵循附件中的限值;
(2)食品标签强制标注要求:仅限医疗监护下使用;适用疾病/医疗状况的膳食用途声明;禁忌与注意事项;产品特性、配方调整说明与食用依据;冲调、使用、开封储存方法;
(3)营养标签强制标注要求:维生素、矿物质含量;蛋白质、碳水、脂肪等关键营养素含量;蛋白质/蛋白水解物的来源与性质;钠含量需与盐含量同步标注;禁止宣称营养功效与健康益处;
(4)婴幼儿专用产品要求:婴幼儿特殊医用食品中附录3所列农药,按附录3规定的最大残留限值执行,原料不得使用附录4所列农药,残留需≤0.003mg/kg,其它单一农药有效成分残留≤0.01mg/kg;禁止使用婴幼儿形象、不得美化产品;仅可使用工艺图示;包装与宣传需明显区别于普通婴幼儿配方奶粉,避免混淆;禁止向孕妇、母亲及家属免费/低价发放样品或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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