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贸易合作大数据报告2017》显示,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占中国贸易总额的比重增加,沿线国家的重要性稳步提升。
       2010年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占中国贸易总额比重整体上保持增长,2016年比重达到25.7%,较2015年上升了0.4个百分点,说明沿线国家对我国贸易的重要性稳步提升。受全球经济改善迟缓、全球贸易发展徘徊低迷、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2016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总额约为9535.9亿美元,比2015年下降了4.9%。中国对沿线国家总体保持贸易顺差,其中与印度的顺差额最大,达470.7亿美元;最大的逆差国是马来西亚,逆差额达109.0亿美元。
       沿线地区国家中,东南亚、西亚北非是主要合作区域,越南、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印度、俄罗斯是主要合作国家。东南亚、西亚北非是中国与沿线国家开展贸易合作的主要区域;中国与东欧的贸易增长最快,其次是南亚地区;东南亚是最大的出口目的地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越南超越马来西亚,成为沿线国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中越贸易额占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总额的10.3%;其次为马来西亚,占比为9.2%;泰国、新加坡、印度、俄罗斯等国的占比都在7%以上。
       国内省市中,华东、华南对沿线国家贸易额合计占到全国的2/3,其中广东、江苏、浙江、北京、上海与沿线国家贸易额位居前五名,华东、华南与沿线国家贸易额分别居第一、第二位,两个区域合计占到全国的67.7%,达2/3;华东、华南占全国的比重均上升了1.2个百分点,其他区域保持不变或下降,贸易集中程度愈发增强。广东与沿线国家贸易规模最大,占到全国的20.9%;其次为江苏、浙江、北京,比重均高于10%
       合作特征方面,越南、马来西亚等7个国家为“全面合作型”,山西、河南等6个省份为“快速增长型”。报告对沿线国家展开综合评价,归纳总结出4种合作类型:越南、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贸易规模大,产品广,为“全面合作型”;巴基斯坦、波兰、以色列、匈牙利等国贸易规模没有“全面合作型”国家大,但增长很快,为“潜力增长型”;俄罗斯、沙特阿拉伯、蒙古等国单个产品贸易额占比超过50%,为“结构单一型”;土耳其、哈萨克斯坦、乌克兰等国贸易规模不大并且出现下降,为“有待加强型”。
        报告把全国31个省区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情况进行分型归类,结果显示:广东、江苏、浙江、北京、上海的贸易规模大,产品广,为“全面合作型”;山西、河南、宁夏、吉林、山东、新疆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为“快速增长型”;福建、广西、辽宁、天津、重庆、河北、云南、安徽、江西、黑龙江、湖北、四川处于中游,并出现下降,为“优化调整型”;内蒙古、湖南、海南、陕西、甘肃、贵州、青海、西藏贸易规模较小,为“有待加强型”。
       产品种类方面,出口以电机和电气设备为主,进口以能源类产品为主。从中国对沿线国家出口看,出口额最高的产品为“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达1165.9亿美元,在贸易规模减小的情况下基本保持不变;其次为“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从中国自沿线国家进口看,进口额最高的产品为“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等”,为1109.9亿美元,出现较大下降;其次为“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保持小幅增长。这反映出中国在与沿线国家贸易中,既是电气、机械等工业品的输出大国,也是能源、电气产品的消费大国。
       民营企业占比逐年上升,国有企业占比有所下降。2011年以来,民营企业出口额占中国出口总额比重始终保持最高,且比重逐年上升,由2011年的46.6%上升至2015年的58.9%;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在出口总额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进口主体中,经过几年的调整,已经形成外商、国有、民营企业三分天下的局面。
       进口和出口均以一般贸易为主。一般贸易方式贸易额占出口总额的63.5%、进口总额的55.7%,占据绝对优势;其次为加工贸易,占到出口的20.1%、进口的21.2%;另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进口中比重也较大,达到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