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法呼吁欧盟限制国外投资 西方贸易保护主义矛头指向中资并购

来源:金融界 浏览量:1050 发布于: 2017-08-24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水乳交融,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走出国门,加入世界资本市场的大潮中。海外并购,已成为近些年来中国经济的新热点。普华永道发布的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大陆企业海外并购实现大幅增长,交易量同比增长142%,交易金额同比增长246%,达到2210亿美元,超过前4年中企海外并购交易金额总和,其中,对欧洲的直接投资为378亿美元,总占比约17%。然而,近一段时间以来,贸易保护主义在西方自由贸易的发源地抬头,德意法三国率先收紧了对外资的限制。出于对中资进军欧洲基础设施的担忧,欧盟也拟在9月公布一系列措施以限制海外并购。舆论普遍认为,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使中资企业在欧洲的投资项目受到更为严格的审查。
       德意法请愿 欲建立欧盟版CFIUS
       据德国《明镜》周刊的报道称,近日,德国联合法国和意大利致信欧盟委员会,要求其扩大目标企业所在的成员国对外资并购的否决权。信件要求,如果相关投资受到国家鼓励、得到本国政府提供的补贴或者以不切实际的价格进行交易,欧盟国家就应该拒绝这样的企业收购或提出附加条件。其中对“国家支持、政府补贴和战略性的投资限制”被再三强调,其对于中资并购技术类产业的针对性可谓非常明显。
       根据荣鼎集团和柏林智库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一份报告,2016年,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激增76%351亿欧元(约合2570亿元人民币)。相比之下,欧盟在华并购交易额则连续第二年下滑,降至77亿欧元(约合560亿元人民币)。报告指出,这种投资差距令欧盟内部一些国家出现了欧中之间贸易缺乏“互惠”的观点。
       为此,德法意三国曾多次针对外资审查向欧盟请愿,欧盟方面则对于拥有更多的监管权并不拒绝。然而在有关到底要不要建立一个欧盟版的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问题上,争议始终存在。法国总统马克龙曾在今年6月的欧盟峰会上联合德意,呼吁欧盟设置外国投资监管机构,以阻止那些可能损害欧洲利益的外资收购交易。但此项动议遭到了北欧国家和部分南欧国家的强烈反对。他们只是同意“分析”是否需要审查来自欧盟以外的投资,同时强调必须在“充分尊重成员国管辖权”的情况下进行。欧盟28国中,目前只有13个国家对海外投资设置了审查体系,虽然以德意法为代表的国家坚持认为欧盟应当建立一个能阻止交易的体系,但北欧一些国家坚定支持自由贸易主义,反对任何形式的投资审查,而南欧一些国家则担心审查制度的收紧会妨碍对本国的投资。
        虽然欧盟版CFIUS遭到了北欧和一些南欧国家的激烈反对,暂时无法实现,但德意法等国已率先开始收紧外资并购政策。而欧盟层面,亦希望能推动统一欧盟的外国投资审查标准,目前的难题是,究竟只是出台规则,还是推动新的立法。
        保护核心科技 中资并购欧洲遇冷
        在过去5年,中资企业在欧洲的并购额最大,在欧洲地区的交易量占中国对外交易总量的28.6%41.8%,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2%。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对欧盟的直接海外投资达到了350亿欧元,较2015年增长了约77%。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民营企业海外并购金额超过国企,并购主体的改变,自然带来了并购标的的变化。在过去,中国对外投资并购主要聚焦于资源与能源行业,但在民企唱“主角”后,高科技、大消费和媒体及娱乐行业开始受到资本青睐,其中,对于技术类产业的并购直线上涨。柏林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公布的对“中国制造2025”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的目标是更新生产设备,争取成为“高科技大国”。海外并购被列为中方获取技术的途径之一,这引起了欧洲各国的高度警惕。不仅未完成的中资项目将受到欧盟更加严格的审查,某些已经完成的交易也不能幸免,其中对于技术类产业的并购首当其冲。
        中国家电业巨头美的集团(40.42 -0.07%,诊股)去年斥资46亿欧元对德国机器人(21.99 +0.78%,诊股)制造商库卡(Kuka)的收购,成为近年来最受关注的中资在欧收购案之一。由于涉及核心技术,此项并购引起颇多有关高精尖敏感技术安全的顾虑,并先后被多次否决。最终德国政府还是给收购计划亮了绿灯,原因是德国国家安全利益不会受到威胁。此外,在2016年共有价值163亿美元的20笔欧洲交易被取消,大部分来自技术类产业,其中包括拟议以6.7亿欧元出售的德国芯片设备制造商爱思强(Aixtron)。技术类项目收购的一波三折,从侧面反映了欧洲国家对于核心技术外流的忧虑。
       为了保护本国的核心技术,就在上个月,德国内阁通过了一项新法,规定政府可在关键技术有可能落入非欧盟买方的情况下,阻止外资收购德企超过25%的股份,以加强保护国内关键技术。此外,德国政府评估这些并购交易的时间也将从两个月增至四个月,新规定无需经过国会审批,很快可以生效。新的法案将德国政府对于海外并购案的否决权扩大至“关键基础设施”领域运营的各类企业,特别是生产公用事业、支付、医疗和运输系统软件的企业。不过,此项新政遭到了德国工业联盟(BDI)与一些政界人士的批评,认为新的规定可能产生负面影响,使外来投资者觉得德国不欢迎他们。此外,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出于对中资不断涌入高科技制造业、能源业和基础设施行业的担忧,欧盟也准备对海外资本并购欧洲企业予以更多限制。欧盟委员会主席让-克洛德·容克将于9月宣布一系列举措,其中可能包括促进统一欧盟28国对海外投资的审查标准、限制外资投资欧洲战略部门、限制外国国有企业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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