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欧洲还能不能去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浏览量:1075 发布于: 2017-09-19
       欧盟终于要对外资在欧收并购行为“动手了”。当地时间9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欧盟外资审查法律框架草案,意图对外资并购欧盟公司进行更严格的审查。
      草案称,当成员国境内的外国直接投资影响欧盟利益时,欧盟委员会将启动审查程序。具体审查标准包括外资并购是否会对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关键原材料产品的供应安全造成影响,是否会导致敏感信息泄露,以及外国投资者是否由政府控制等。尤其重点审查太空、运输、能源和电信领域的外资项目。
      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更是在草案公布前一天,在欧洲议会总部发布年度盟情咨文时提到:“欧盟并不是‘幼稚的’自由贸易者。”在此背景下,未来进行对外投资时,一向以崇尚自由贸易自居的欧盟还能不能去?
       酝酿已久
       这份欧盟外资审查框架草案看似横空出世,实则早有端倪,很大程度上与欧元区三大重要经济体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的极力推动脱不开干系。
       资料显示,今年2月开始,德国、法国和意大利这三个欧元区最大经济体就多次呼吁欧盟方面授予他们对外资在欧进行高技术收购交易的否决权,并要求在欧盟层面制定更严格的法规。
       尽管最初欧盟层面对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的诉求采取回避的态度,但在其再三推动下,欧盟的态度也渐渐出现了“软化”迹象。分管欧盟贸易政策的欧盟委员会副主席于尔基·卡泰宁5月提到,欧盟最好继续寻求全面的投资互惠,而在相关交易引发国家安全担忧的情况下,一些成员国有权利“踩下急刹车”。
       商务部研究院欧洲部副主任姚铃当时就向国际商报记者指出,卡泰宁的这一表态“很危险”,显示欧盟坚持的保持外资收购市场开放的一贯立场出现了松动,令人担忧。结果,距卡泰宁公开表态仅四个多月后,欧盟层面就发布了欧盟外资审查法律框架草案。
       留有余地
       按照欧盟法律程序,该草案尚需得到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批准才能生效。因此,姚铃认为,这给计划赴欧投资的外部资本留下了一定的空间,且草案能否得到欧盟成员的一致同意也存在不确定性。
        普华永道企业并购服务部合伙人路谷春也向国际商报记者表示,即使外资审查框架草案在欧盟层面获得通过并成为正式法案,其效力也无法与美国的“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发挥同等作用。毕竟欧盟成员国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像德国、法国一般担心所谓的核心技术被外资收购,还有很多欧洲国家仍需要外资的投入来拉动本国经济增长。这就决定了外资审查框架草案无法“一刀切”,必须留给成员国自主裁定权,也给外资继续进入欧洲市场进行收购并购交易留下了窗口。
       路谷春的判断在透露出的草案内容中得到了体现。比如草案提到,当成员国境内的外国直接投资影响欧盟利益时,尤其是涉及重要研究领域,如太空、运输、能源和电信领域的外资项目,欧盟委员会将启动审查程序。对于审查结论,新框架允许必要的国别灵活性,欧盟委员会可以发表意见,但最终决定权仍由成员国自己掌握。
       另据外媒报道,希腊、葡萄牙、爱尔兰、西班牙、荷兰以及部分东欧、北欧国家已经对此草案表示了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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