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是要释放贸易战信号吗?

来源:中国贸易报-中国贸易新闻网 浏览量:1157 发布于: 2017-10-10
          103,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代表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就欧盟新反倾销计算方法法规修改方案达成共识,在未来反倾销调查中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不再使用“替代国”方法,而将引入“市场扭曲”这一新概念和标准,并就此签署非正式协议。欧盟委员会在当天发表的一份新闻公报中说,新的反倾销幅度计算方法遵循“国别中立”原则,适用于欧盟进口产品的原产国存在“市场严重扭曲”情况。该方法适用于新法规生效后新发起的反倾销原审调查。该修改方案由欧盟委员会在去年 11 月提出。根据相关程序,欧洲议会将于下月举行的议会全会上就此进行投票。欧盟理事会也将在此后不久对该方案进行审议投票。新法规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前颁布实施。
        欧盟即将通过的新反倾销计算方法将“倾销”定义为以低于国内售价的价格出口销售。如果认定价格出现了“严重市场扭曲”,欧盟将参考国际基准价格来计算一个公允价,并据此确定倾销幅度。实际上,不以出口国价格,而是以国际价格来计算出口产品成本,就是变相使用“替代国”的做法。根据欧盟的新规则“,市场扭曲”行为主要包括:政府干预、国有企业比例、安排廉价贷款、实施差别待遇以扶植国内企业等。世贸组织规则里并不存在“市场扭曲”的概念和定义。欧盟借用修改反倾销规则的方式,一如既往地符合其在表面上高喊自由主义,骨子里却“只说不做”的贸易保护套路。
        中 15 20161211日到期后,欧盟本应无条件履行其 WTO 成员的义务,不再适用所谓的“替代国”方法来计算中国产品的倾销幅度。一贯标榜自由贸易的欧盟,为了表面上遵守WTO规则,为了不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以“市场扭曲”概念取代“市场经济地位”,为继续在反倾销实践中沿用“替代国”做法找到了所谓的“新方法”,为其产业应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具有较强竞争力产品的冲击找到了新的法律保障外衣。
        “市场扭曲”规则实际上就是针对中国设计的,意在确保未来针对中国产品计算倾销幅度时仍可以继续维持较大的数据。最初,欧盟反倾销新规将“市场扭曲”的举证责任从被调查国转移给欧盟的起诉方,即欧盟内部的生产商或销售商。而在此次修订后,被发现有“价格扭曲”行为的 WTO 成员出口商将承担自证责任,证明他们的价格符合市场规范。可以预料,新的反倾销法案实施后,“市场扭曲”的判定标准势必会成为欧盟未来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反倾销的重要砝码。最新消息显示,欧洲自行车生产商协会(EBMA)向欧盟委员会提起诉讼,指控从中国进口的廉价自行车接受政府的不公平补贴,以极低的价格在欧盟成员国倾销。欧盟委员会将于 10 月底决定是否就投诉展开调查。这可能将是第一起适用“市场扭曲”规则针对中国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
        20175月中德总理年度会晤时,德国总理默克尔就“第15条”问题的解决公开表示,“我们支持WTO 的原则和规则,我们也会支持欧盟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条约的义务。德方认为,欧盟应致力于找到符合WTO规则、对各国一视同仁、对中国非歧视性的解决方案”。作为欧盟核心成员,德国的表态言犹在耳,却听任并促成欧盟对以“自由贸易”为宗旨的多边贸易体制的不尊重和对国际贸易规则的破坏,给中欧贸易关系的深化带来新的重大障碍。
        一直以来,中欧贸易,特别是货物贸易领域的不平衡问题一直被欧盟及其成员放大。2016 年德国对中国贸易逆差约 175 亿欧元,法国对中国贸易逆差约 300 亿欧元,而英国对中国逆差为270亿英镑。欧盟在当前逆全球化思潮抬头的情形下,一方面“口头批评”美国特朗普政府的贸易保护措施,一方面“实实在在”地运用修改贸易立法的手段来“间接”阻碍中国产品进入欧盟,这是在发出贸易保护并增加中欧贸易摩擦的“前哨”吗?欧盟无视WTO 规则,直接贬损乃至剥夺中国作为WTO成员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难道是要拉开中欧贸易战的“帷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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