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版负面清单将于今年出炉

来源:中国贸易报 浏览量:919 发布于: 2018-01-11
       根据国务院2015年印发的《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我国从2015121日至201712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十九大报告也指出,要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门槛。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20171221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将全面修订形成2018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力争在2018年年内按照计划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逐步探索建立清单的动态调整、信息公开等机制。
       新年伊始,全国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还“犹抱琵琶半遮面”,引来众多关注与期待。
       “距离全国版负面清单出炉,最长还有一年的过渡期。”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徐洪才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版的负面清单出炉将带来颠覆性变革,其符合国际惯例,也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不必要的制度成本、交易成本,让市场机制迸发出生机活力。
       “全国一张单子。”有专家表示,负面清单若从区域扩展到全国,将是市场准入制度和投资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
       据了解,负面清单包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前者适用于国内外投资者,对所有市场主体实施;后者专门适用于外商投资者。两份清单虽内容有别,但理念是一致的。
       高峰表示,在全国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主要是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地进入。
       徐洪才表示,通过负面清单制度,可以打通我国很多领域原有的壁垒,比如能源资源以及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领域,促使上述领域进一步开放,实现充分竞争,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动力。“不能让市场带着镣铐跳舞,要打开枷锁、轻装上阵。”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徐洪才表示,我国市场仍存在碎片化等问题,负面清单的实行,对企业意味着“法无禁止皆可为”,对政府意味着“法无授权不可为”,实现“看不见的手”管理有“度”,激发企业的活力,进而建立统一、公平、有序的市场机制。
       20139月底,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出台我国第一张针对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自此,我国便与负面清单结下不解之缘。
        按照《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于2016年形成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首批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省市进行试点。201711月份,经国务院批准,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11个省市作为第二批试点,试行该制度。
       据了解,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已由2013年的190项减少至2017年的95项,总量减少了50%,减少最多的是制造业,从2013年的63项减少至14项。以上海、天津、广东和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为例,2016年全年实际吸收外资达879.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1.3%,吸引了全国1/10的外商投资。
       上述成绩的取得与“删繁就简”的政策红利息息相关,全国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旦出台,我们离“统一开放、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或许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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