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提到的中日韩FTA和RCEP是什么

来源:对外贸易之家 浏览量:2047 发布于: 2018-05-11

    当地时间5月9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出席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时表示,中日韩的发展都得益于自由贸易,也都主张自由贸易。在当前形势下,中日韩更应坚定地站在一起,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自由贸易体系,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做法。要提升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加快中日韩自贸区(FTA)谈判进程,推动早日达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引领推动制定东亚经济共同体蓝图。 

    关于FTA 

    FTA(Free Trade Agreement)是中国、日本、韩国之间正在进行谈判的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于2012年11月启动,已举行13轮磋商,总体进展积极。中日韩同为全球重要经济体,国内生产总值和对外贸易总额合计均占世界20%以上。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将有助于充分发挥三国间的产业互补性,挖掘三国贸易投资潜力,促进区域价值链进一步融合,符合三国的共同利益,有利于本地区的繁荣与发展,也有助于提升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如果中日韩达成自贸协定,中日韩自贸区将成为继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欧盟之后的世界第三大经济贸易区。 

    关于RCEP 

    RCEP(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即由东盟十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共同参加(“10+6”),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它是东盟国家近年来首次提出,并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是成员国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若RCEP成功,将涵盖约35亿人口,GDP总和将达23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1/3,所涵盖区域也将成为世界最大的自贸区。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22轮谈判于2018年4月28日-5月8日在新加坡举行。在全体会议召开的同时,货物、服务、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贸易救济、金融、电信、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法律机制、政府采购等领域都并行举行了工作组会议。各方按照2017年11月首次RCEP领导人会议和2018年3月3日部长会议的指示,继续就货物、服务、投资和规则领域议题展开深入磋商,谈判取得积极进展。会议强调各方将按照《RCEP谈判指导原则》,齐心协力,务实突破,推动尽早结束谈判。 

    据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日前发布的《2018年度东亚区域经济展望报告》预测,由于内需强劲、出口增长及通胀稳定,东亚地区经济2018年将增长5.4%,2019年将增长5.2%。报告指出,2018年中国经济将增长6.6%,韩国增长2.9%,日本增长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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