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协定的全称为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是两国或多国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目的在于促进经济一体化,其目标之一是消除贸易壁垒,允许产品与服务在国家间自由流动。这里所指的贸易壁垒可能是关税,也可能是繁杂的规则等等。
自贸区全称为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简称FTA。通常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有时,它也用来形容一国国内,一个或多个消除了关税和贸易配额、并且对经济的行政干预较小的区域。
已签协议的自贸区
自2002年以来,我国已经与24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6个自由贸易协定,自贸伙伴遍及亚洲、大洋洲、南美洲和欧洲:
中国-马尔代夫
中国-格鲁吉亚
中国-澳大利亚
中国-韩国
中国-瑞士
中国-冰岛
中国-哥斯达黎加
中国-秘鲁
中国-新加坡
中国-新西兰
中国-智利
中国-巴基斯坦
中国-东盟
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
中国-东盟(“10+1”)升级
中国-智利升级
正在谈判的自贸区
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的自贸协定谈判有13个,包括《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日韩自贸协定、中国-挪威自贸协定,中国-以色列自贸协定,中国-巴拿马自贸协定、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的升级等相关谈判。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中国-海合会
中日韩
中国-斯里兰卡
中国-以色列
中国-挪威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
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升级谈判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
中国-毛里求斯
中国-摩尔多瓦
中国-巴拿马
中国-韩国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
正在研究的自贸区
此外,我们还在与10个国家开展自贸协定可行性或升级联合研究。希望通过建设符合中国自身发展水平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共同培育全球大市场,完善全球价值链,以实际行动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中国-哥伦比亚
中国-斐济
中国-尼泊尔
中国-巴新
中国-加拿大
中国-孟加拉国
中国-蒙古国
中国-巴勒斯坦
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升级联合研究
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升级联合研究